五项举措 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全面从严治党不能只靠纪委“单兵作战”,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是首要前提,也是根本保证。今年以来,伊通县纪委监委探索运用“五项举措”,牢牢抓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一是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一方面,对本区域、本单位党风廉政和反腐败相关工作的重要事项要及时向同级党委请示汇报,帮助党委及时全面掌握全面从严治党总体情况,以协助党委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另一方面,坚持“两为主一报告”,对发现同级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在党的建设、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积极向同级党委主要领导反馈,协助同级党委及时纠正偏差、补齐短板,并主动向上级纪委监委报告相关情况。
二是做实做细日常监督。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党组)书记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的日常监督,着重了解其是否对所分管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及时分析总结发现的问题,通过纪律检查建议书和监察建议书等形式向被监督党组织进行反馈,并积极运用第一种形态,及时开展约谈提醒,持续跟踪督促,确保整改到位、防止问题复发。对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的单位部门,督促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形成长效防范机制。今年以来,针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防系统等工作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7份,督促相关单位党委(党组)及时整改。
三是深入开展廉政教育。凝聚教育合力。把廉政教育作为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纪律建设的重要内容,以党纪国法为主要内容,以历史现实正面典型为引领,对标思想道德高线,引导党员干部尊崇模范、学习先进,加强党性修养。剖析反面典型。通过播放警示教育片、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等多种形式,深入剖析本地反面典型案例,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树立党纪国法的“高压线”,让党员干部感觉到约束就在身边、监督就在身边。今年“七一”期间,伊通县纪委监委组织全县300余名副科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县警示教育基地,并督促县委召开全县警示大会,起到了明显的教育效果。
四是定期考核履职情况。注重通过考核评价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科学合理确定履行主体责任的内容,细化为具体工作,注意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建议,公正客观确定考核等次,对成绩突出的大力表彰,对成绩靠后的及时进行约谈提醒、督促勉励,既激发工作积极性又为更好履行主体责任明确方向。近年来,伊通县纪委监委通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考核,对排名靠后的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约谈提醒,并将结果纳入到全县绩效考核总体评价之中,基层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积极性显著增强。
五是严厉问责失职行为。用好问责利器,对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导致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党组织或党员领导干部依规依纪进行严肃追责,通过对领导班子成员作出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决定,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对被问责的典型问题以适当方式通报或公开,严明党章党规党纪的权威。党的十九大以来,共发现履行主体责任不力问题8个,立案8件,问责党员领导干部8人,进一步提升了基层党委(党组)的责任意识,出现履职不力问题的现象较以前明显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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