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端午节”放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02 阅读次数: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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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派出)机构,各乡镇(街道)纪(工)委,县委巡察机构: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1〕11号)精神,为便于合理安排工作,现将2022年“端午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

6月3日(星期五)至6月5日(星期日)放假,共3天。

二、严肃工作纪律

要克服松懈心理,毫不放松抓好疫情防控。“端午节”放假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如因特殊情况需外出,要严格执行外出请假报备制度,并做好自我防护,返程后需持48小时之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返岗;要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责任担当,带头做好节日期间廉洁自律工作。

三、做好节前工作

放假前,要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做好内务卫生打扫,确保办公室干净清洁,物品摆放整齐;要锁好门窗,关闭水电源,做好公务车辆封存、防火防盗工作;要严格落实保密工作规定,对文件和卷宗进行集中清理,整理归档,确因工作需要留存的务必妥善保管,确保节日安全。

四、做好值班工作

“端午节”期间,要执行好领导带班和值班人员值班制度,确保24小时通信联络畅通。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汇报并进行妥善处理。                                            


县纪委监委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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