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的通知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4-30 阅读次数: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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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端午”双节将至,县纪委监委提醒全县各级党组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过节不忘责任、过节不忘防控、过节不忘纪律,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和纪律规矩,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带头抵制不良风气,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现就严明纪律加强作风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五一、端午”期间,各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入推进作风建设的要求上来,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以贯之抓好纪律作风建设,采取多种方式,开展节日廉洁自律教育,加强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和要求,增强纪律规矩意识,进一步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二、严格遵守纪律规矩

“五一、端午”期间,全县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坚决克服和消除侥幸、变通、应付等不良心态,严格执行党中央和省、市、县委作风建设各项规定。坚决防止和纠正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上存在政治偏差、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竖决防止和纠正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加快推进生产生活秩序全面恢复、精准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各项举措等工作中存在的作风不实、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等现象;坚决防止和纠正违规公务接待、发放津补贴或福利、收送礼品礼金或有价证券、操办婚丧喜庆、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务之便借占下属单位车辆、利用公共资源和地方名贵特产资源结“人缘”拉关系、不吃公款吃老板等现象。


    三、严格履行监督责任“五一、端午”期间,全县各纪检监察机构将继续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随机抽查工作,持续加大对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问题的查处力度,对不知止、不收手、不收敛的,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以“零容忍”的态度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12388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

2021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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