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监委谈心谈话制度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12-29 阅读次数:62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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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谈心谈话意义

为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从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关心和爱护干部,提醒系统干部修身敬业,强化系统干部克己奉公,纠正系统干部思想行为,使之真正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规范履职,健康成长,成为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

二、谈心谈话内容

(一)思想情况。了解被谈话对象思想现状,坚定程度如何,有无波动,是否存在滑坡或偏向的情况,是否存在思想难题或思想包袱。对组织有何期待或诉求;

(二)工作情况。是不是热爱这份职业、投身这份职业,工作中有什么难处,面对说情、干扰、威胁等,是知难而进,还是畏难不前,如何体现能担当、敢碰硬精神的,有无影响公正履职的情况;

(三)家庭情况。家庭主要成员有哪些,是否有经商办企业的;重要社会关系成员有哪些。家庭成员关系、家族成员关系、邻里关系是否和睦。家庭成员是否支持工作,是否对工作施加影响。家庭目前存在什么实际困难,是否因此耽误正常工作,是否需要组织提供帮助;

(四)交往情况。交往的情形简单还是复杂,平时交往的人员构成有哪些,是否经常同企业负责人、重要岗位人员、工作对象等在一起,是否同上述人员关系密切;

(五)爱好情况。具体爱好是什么,有没有不健康的生活情趣,是否在某一方面有痴迷倾向;

(六)自律情况。谨言慎行做得怎样,不该说的说没说、不该做的做没做。是否经得住利益诱惑,如何看待请吃陪吃、赠送款物、安排活动等。自己觉得社会反响怎么样。

三、谈心谈话范围

县纪委监委全体干部;乡镇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负责人);县直部门单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负责人)。

四、谈心谈话关系

1、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同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谈话;

2、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同分管的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及直管机构负责人谈话;

3、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同主管的县纪委监委机构负责人谈话;

4、县纪委监委各机构负责人同本机构干部谈话;

5、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县纪委各纪检监察室负责人一是同联系片区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谈话,二是同单独设立监察室或者现空缺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的部门单位监察室主任(负责人)谈话;

6、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同本单位监察室主任(负责人)谈话。

五、谈心谈话形式

采取直接、便利、有效的方式进行,一般要一对一、面对面谈话,特殊情况可以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必要时开展家访或走访。

六、谈心谈话要求

(一)思想重视。谈话双方要正确认识和对待谈心谈话活动,相互支持配合,要消除应付了事思想,避免走过场,防止流于形式,确保活动预期效果。

(二)合理安排。谈心谈话活动从《方案》印发之日开始到2017年4月末结束。谈话要明确对象,分清主次,提高效率,有序进行。注意合理安排谈话时间、次序、人数,事前将谈话的内容、要求通知谈话对象,使其有充分的准备。

(三)讲究方法。充分尊重、理解和关心谈话对象,谈话时要营造居家会友式的宽松氛围,态度诚恳,语气平和,讲究谈话艺术,始终保持亲切、真挚的状态。

(四)注意保密。谈话前要向谈话对象郑重承诺不泄露任何谈话内容,消除谈话对象的思想顾虑和心理障碍,保证谈话对象说真话,道实情。

(五)做好记录。要认真做好谈话记录,特别是谈话对象思想变化情况,工作和生活上的困难,提出的意见、建议、要求。对谈话记录进行梳理后,填写《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记录表》,送交县纪委组织部存档。


注:1、内容完整,言简意赅;2、妥善存放,注意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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