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工作报告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8-26 阅读次数:36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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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监督效能 保障制度执行

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实现伊通

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李彦江同志在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

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26日)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第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全会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精神和县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回顾2019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任务。刚才,县委书记张恒同志作了重要讲话,提出了明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县委旗帜鲜明、以上率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发展,政治生态日益优化。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坚守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反腐,全力保障“31345”总体布局落实落细,在高质量发展上取得了新成效。

(一)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扛牢“两个维护”政治责任

扎实开展主题教育。紧扣主题主线,县纪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8次,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0次,组织集体学习27次,开展专题研讨6次,举办读书班11期,讲授专题党课12次,开展各类实践活动13次。围绕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调研8次,发现问题22个,制定整改措施40余条,配合省市纪委开展信访、政治生态等调研12次。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385个,已全部整改。

突出抓好政治监督。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扎实开展拓展做精做准政治监督试点工作,探索尝试了“12345”政治监督模式,围绕党的政治建设,聚焦“关键少数”尤其是“一把手”,发现问题93个,处理64人,问责29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8人,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5人,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好。省市纪委监委对我县政治监督模式给予充分肯定。

营造正风肃纪良好氛围。对涉及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事关营商环境的重点岗位114人进行集体约谈,开展廉政审查3331人次。组织开展了全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全面从严治党有奖知识答题”活动,集中组织14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分别赴省市警示教育基地参观,组织全县3000余人分批次观看警示教育片《警醒》(二)和《英雄城下警钟长鸣》。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宣传稿件70余篇,纪检监察信息被省纪委采用13篇,县教育局等单位的7个“清廉吉林·红色初心”微视频被市纪委监委上报至省纪委监委。建成四平地区首家声光电一体、图文景并茂的标准化廉政教育基地。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导向,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更加坚决

严肃整治脱贫攻坚“绊脚石”。紧盯发生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精准监督执纪问责,共立案30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5人,针对中央第八巡视组转办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立案审查14人,给予党纪处分8人,组织处理6人。严肃查处了三道乡瓦盆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武军虚假成立合作社申请扶贫资金问题,2019年9月,武军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严厉查处民生领域“微腐败”。坚守为民初心,切实解决教育医疗、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低保养老等民生领域存在的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突出问题,共发现问题线索64个,处理64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

严惩黑恶势力“保护伞”。坚持“一案三查”和“两个一律”,共受理问题线索203件,立案64件87人,其中,认定“保护伞”15人。针对孟庆革案件追责20人,认定“保护伞”8人;针对王冲案件追责20人,认定“保护伞”7人。严肃查处了大孤山镇凌氏父子涉黑涉恶腐败案件,追责党员干部16人。

(三)正风肃纪驰而不息,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显著

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关键节点,扭住不放、寸步不让、一“严”到底。组织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监督检查13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3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3人。发现“四风”问题线索91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8人。通报曝光7期13人。

全力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贯彻党中央“基层减负年”要求,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纳入重点整治任务,推动解决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加重基层负担的突出问题。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重点整治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问题,共问责49人,严肃处理了照抄照搬上级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

(四)政治巡察深入推进,利剑震慑作用更加突出

稳步推进常规和专项巡察。按照县委统一部署,扎实开展七届县委第六轮常规巡察,对9个县直部门、11个县属事业单位开展“政治体检”,发现问题223个,移交问题线索5个。突出市县联动,对人防领域开展专项巡察,发现问题8个,移交问题线索2个。

开展巡察“回头看”。针对中央、省、市、县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组成3个巡察组,对15个乡镇2个街道开展“回头看”,着重巡察脱贫攻坚和污染防治领域政策执行、责任担当,资金监管、项目管理等情况,发现问题49个,移交问题线索5个。

强化巡视巡察整改落实。协助县委推动省委第八巡视组反馈问题整改,针对省委巡视反馈意见,制定整改措施151项,已完成落实142项;反馈的50个问题已整改完成41个,基本完成5个,整改完成率为92%,剩余4个正按整改方案标准和时限有序推进。对县委第五轮、第六轮常规巡察发现的237个问题、人防领域专项巡察发现的8个问题、巡察“回头看”发现的49个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目前全部整改完毕。

(五)突出监督首责作用,管党治党责任更加强化

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加强信访监督,畅通“信、访、网、电”监督举报渠道,全力化解信访积案,维护社会稳定。将日常监督和集中督查结合起来,严防不正之风反弹回潮。会同县委督查办、软环境办等四个部门对“只跑一次”改革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62个,现场提出整改建议62条,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切实强化对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督查,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2人,党内警告处分6人,诫勉谈话5人。

压紧压实“两个责任”。对新提拔任职的党员领导干部开展廉政谈话,督促其履职尽责、干事担当、廉洁自律。组织开展了对17个乡(镇、街道)和22个县直部门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组)“两个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全县绩效考核总体评价中,对2019年考核中排名最后的党委(党组)、纪委(纪工委、纪检监察组)进行了提醒谈话。

用精用准问责利器。坚持依规依纪精准问责。全县问责党员干部155人。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认真执行省委《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保护和支持广大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六)“三项改革”持续深化,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更加彰显

严格落实“三个为主”。坚持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2019年会同组织部门调整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副书记18名,提拔3人。坚持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完成省市监委指定管辖案件7件,留置6人,完成市纪委交办转办件36件,责成乡镇纪委立案247件。坚持对下级纪委日常履职情况的考核以上级纪委为主,年末听取了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职述责报告。

成立派驻(派出)机构。统筹配置、划转编制34个,成立10个派驻(派出)机构,配备派驻(派出)机构干部23人,实现对本级54家党和国家机关监督全覆盖。派驻纪检监察组共处置问题线索45个,立案45件,处分30人,“探头”作用初步显现。

推进监察权向基层延伸。县监委向15个乡镇、2个街道共派出17个监察办公室,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派出乡(镇、街道)监察办公室年末成立就发现问题线索9个,立案9件,有效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

(七)执纪执法一体运行,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更加巩固

持续强化高压震慑。发扬斗争精神,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力削减存量,零容忍遏制增量。全县纪检监察组织共处置问题线索810件,立案550件。查处乡科级干部34人,一般干部159人,村级干部128人,其他党员229人。其中,“一把手”12人,占乡科级立案总数的35.29%;给予党纪处分342人,政务处分28人,双重处分5人,移送司法机关3人。运用监察措施6项,办理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7件,留置7人。打造“铁案工程”,严守审查调查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六必知”“两不许一报告”规定,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录用留置陪护人员75名。抽调19名纪检监察干部,协助省纪委监委查办长春市委原副书记杨子明、省检察院原副检察长谢茂田、省住建厅原副厅长包洪建等6起系列专案,高质量办理省市纪委监委交办的吉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敦化分局办公室原副主任刘国栋、辽源市巨峰生化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张贵、吉林市瀚森电气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朱金齐等7起指定管辖案件。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把正风反腐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相结合,集中开展“12+1”类问题专项整治,共发现问题182个,问责53人,下达监察建议书3份。整治黄赌毒背后的失职渎职行为,立案11件,问责11人。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发现问题线索2个,处理3人。严肃查处了县人防办原主任崔志林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以及造成国家经济损失366万元等问题,2019年8月,县纪委监委给予崔志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彰显标本兼治综合效果。坚持教育与惩治结合,感化与震慑并重,运用“四种形态”处理611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243人次,占比39.8%;第二种形态322人次,占比52.6%;第三种形态23人次,占比3.8%;第四种形态23人次,占比3.8%,监督执纪由“惩治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拓展。对符合回访教育条件的213名受处分在职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教育,体现组织关怀。

(八)践行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队伍建设全面加强

政治建设持续加强。始终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在增强“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上做表率。县纪委常委班子带头开展集体学习27次,机关全体集中开展学习49次,各党支部开展学习38次。把《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贯穿到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全过程、各方面。坚持重大事项、重要工作及时主动向县委请示报告,把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自觉体现在行动上。

能力素质持续提升。有序有效开展全员培训,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开展集中学习19期,派出14人次参加中央、省市纪委组织的业务培训。举办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班,集中授课12节,开展业务能力测试3次,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双施双守的本领和担当。2019年,县纪委监委被评为四平市精神文明模范先进单位。

自我约束持续强化。坚持把监督执纪执法权关进制度笼子,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以勇于自我革命的精神从严从实加强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坚决防治“灯下黑”。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23件,予以了结8件,谈话函询了结5件,初核了结10件,给予提醒谈话1人。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必须清醒认识到,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减存量、遏增量依然任重道远;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基层“微腐败”等问题禁而未绝;“四风”隐形变异、破坏营商环境问题仍时有发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还依然存在;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存在差距,统筹推进“三不”“三项改革”“三转”还存在不平衡不协调问题;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仍需进一步提高,等等。对此,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做好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工作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县委七届十次全会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县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健全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坚定稳妥地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力推动“31345”总体布局、加快实现新时代伊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全县纪检监察组织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将纪检监察工作放到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建设大局中,按照省纪委监委提出的“1133”总体工作思路,围绕县委重大部署,聚焦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生态环境治理、加快实现新时代伊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保障这一目标;牢牢把握推动新时代伊通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突出履行监督职责、健全监督体系、提升监督能力三个重点;做好深化“三项改革”、高质量“三转”、一体推进“三不”机制三个统筹,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融合统一。

(一)持续坚守初心使命,推动“两个维护”具体化常态化

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聚焦习近平总书记对吉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再学习、再对标、再落实,持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坚持从政治和全局高度谋划部署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带头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市纪委监委以及县委工作安排,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把“两个维护”体现到实际行动中。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管党治党不力、纪法松弛等问题;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只表态不落实、应景造势、敷衍塞责、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加强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六次全会、市委七届八次全会和县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阻碍国家制度贯彻执行、影响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错误思想和行为;加强对各单位各部门履行职责使命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纠正官本位思想严重、应付思想和短期行为突出、工作不务实不落实等问题。按照“条管条、块管块、条块结合”原则,监督检查各层级、各领域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是否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彻落实政治责任是否到位、职责使命是否清晰、前进方向是否明确、制度机制是否健全、工作抓手是否有力、工作成效是否扎实,督促党组织特别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员干部践行初心使命,做实“两个维护”。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新时代东北全面振兴重要批示精神,围绕推动解决影响伊通振兴的突出矛盾问题、提高服务保障能力开展监督调研,提出务实管用措施,督促抓好落实,确保党中央关于东北振兴重大决策、重要政策在伊通落地生根。

(二)持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全力保障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

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着力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保障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到位;通过监督调研、约谈提醒、政治巡察、精准问责等方式,提出建议、加强督促,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履行主体责任;针对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回头看”指出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压实整改责任,确保问题得到全面解决;把保障如期实现精准脱贫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结合起来,针对工程、资金、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做实做细巡察整改、以案促改,推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要把扶贫领域专项治理抓在手中,集中开展监督执纪执法,保障脱贫攻坚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坚决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深化中央扫黑除恶督导“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作配合,集中核查问题线索,坚持实事求是,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与一般性违纪违法、工作方法简单生硬、作风不实不深不细、普通工作失误等问题严格区别开来,做到精准“打伞破网”。深化民生领域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发挥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作用,着力整治教育医疗、征地拆迁、生态环保、社会公共服务等领域突出问题,及时回应群众关切,推动基层干部廉洁公平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严肃处理公职人员违规牵涉“小额贷”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监管,规范民间信贷行为,净化融资环境,助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三)持续强化服务中心大局政治责任,重点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整治

坚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聚焦“三大主导产业”发展、“三大基地”建设、“五大战略”目标实现,主动监督、靠前监督、跟进监督,重点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敷衍塞责、应景造势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持续加大问责和曝光力度,切实保障“31345”总体布局统筹推进,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有效落实。以优化营商环境为着力点,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坚持从速从快处置招商引资、行政审批、项目落地等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集中整治重点涉软岗位有问题不担当,不主动解决问题,甚至人为设置障碍、“小科长挤走大项目”等“中梗阻”“掐脖二”问题,对公职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权谋私等行为坚决查处、严厉问责,切实解决政策不落实、监管不到位、加重企业负担等问题,督促提升服务理念、完善保障措施,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四)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健全监督体系

协助党委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完善党内监督体系,主动为同级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推动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促进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所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有力武器,实行重要问题、重要线索径报制度,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加强对基层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抓住“管人”和“管业务”两个关键,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完善派驻监督体制机制,强化“三为主”,完善请示报告重要事项、定期报告全面工作等制度,督促推动驻在单位党组织转变观念、振奋精神、改进作风、压实责任,实现派驻监督“形神兼备”。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建立健全信息互通、人员互派、成果共享等机制,增强整体效能。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严格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依法有序推进监委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

(五)持续发挥专责监督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牢牢把握监督职责定位,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工作机制,压减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强化日常监督,推动党组织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健全决策科学和执行坚决的制度机制,把调控权、审批权、执行权、监管权等关进制度笼子。坚持严字当头、权责统一,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对问责工作的原则、方法进行细化规范化,有效解决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更好地发挥激励、督促作用,提高问责工作的严肃性和公信力。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以派员参加民主生活会、回访督查、约谈提醒等方式,跟踪监督落实情况,以纪法刚性约束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以省市县信息化监督平台为依托,实现三级联动、一体贯通。充分利用纪检监察系统检举举报平台,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发挥权力运行“观察哨”作用。

(六)持续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不断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要求,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从严查处顶风违纪问题。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以日常监督强化警钟长鸣、防止反弹回潮,以专项监督挖掘深层次问题、巩固深化成果。从更高站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从政治纪律查起,深化治理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等突出问题,推动领导干部把对党中央负责和对人民群众负责统一起来,把精力放在深化改革、狠抓落实、振兴发展上。深入分析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聚焦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监督,紧盯薄弱环节,严查享乐奢靡隐形变异问题,防范和查处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转入机关食堂、私人会馆、私人别墅违规吃喝,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收送字画、工艺品、文物“雅贿”等问题。加强与公安、财政、审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把解决问题同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督促各级党组织制定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促进责任落实、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建立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四风”问题举报优先办理、迅速核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七)持续完善联动巡察工作格局,推动巡察与其他各类监督贯通融合

准确把握“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突出“六围绕一加强”和“四个落实”监督重点,深入发现和推动解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深层次问题、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方面的突出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贯彻省委《关于建立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下级巡察机构定期向上级报告制度,健全完善巡察与纪检监察、组织、审计、信访等机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推动形成系统集成、高效协同的监督格局。推动巡察与派驻监督、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工作协同并进,稳步实现对村(社区)党组织巡察,高质量、有节奏推进本届县委任期内巡察全覆盖。突出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完善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健全整改公开机制和日常监督机制,推动各类问题整改到位。加强巡察成果运用,系统梳理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八)持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善于做到“三个区分开来”;既要合乎民心民意,又要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努力提高治理腐败效能。以“三不”一体理念、思路和方法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有效处置化解存量、强化监督遏制增量。要突出重点,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对主动投案者依规依纪依法从宽处理,对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严肃处置,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坚决查处风险背后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肃查处金融领域存在的违规操作、以权谋私、失职渎职等腐败问题;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诈骗保行为。监督推动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落实落细;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深入剖析典型案件,重点挖掘个案和同领域、同岗位、同类型案件背后的关联因素,及时向发案单位和部门反馈问题、督促整改。拓展运用案件分析成果,从不同角度深入查找腐败滋生根源,通过改版廉政教育基地、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措施,做实同级同类干部警示教育,加强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教育。

(九)持续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做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战士

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突出抓好政治建设,努力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模范机关。加强县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进更高水平、更深层次“三转”,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持续改进作风。完善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制约体系,加强对工作流程的细化、再造、管理,公正文明执纪执法;进一步压紧压实机关党建责任,推动党建和业务双促进、双融合,不断提高党建工作质量;完善干部思想建设、优化配置、培养选拔、教育监督、激励关爱等工作机制。推进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学习调研培训,夯实应知应会知识基础,强化实战练兵,提升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增强斗争精神,坚决同弱化党的先进性、损害党的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问题作斗争;加大纪检监察战线先进典型和英模人物宣传力度,深入学习郭明亮同志先进事迹,引导全系统崇尚、学习英雄模范;从政治、工作、生活等方面关心关怀关爱干部,支持干部大胆履职尽责,对敢于担当、不怕得罪人的干部给予坚定支持和有力保护;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强化内部管理,经常打扫庭院,及时纠正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严格禁止打听案情、过问案件、说情干预,坚持刀刃向内,“零容忍”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行为,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持续防治“灯下黑”,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守初心、勇担使命,坚定稳妥、持续推进,奋力书写伊通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篇章,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全力推动“31345”总体布局、加快实现新时代伊通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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