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未病 求实效 让日常监督“长牙带电”
——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综述
调研前,结合日常监督了解的情况,列出监督调研问题清单,对不同谈话对象量身制作谈话提纲;调研中,开展调研谈话,与监督对象特别是与一把手面对面、一对一谈心谈话,掌握“活情况”……2020年6月上旬,省纪委监委启动集中调研工作,对全省各市州和省直、驻省中直部门单位、省属国有企业、省属高校开展政治生态调研,这是做实日常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
监督工作重在日常、贵在有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把日常监督作为实践“三不”的方法手段,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监督于问题未发之时,使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时刻紧绷纪律之弦。
抓早抓小 前移监督关口
省纪委监委聚焦中秋、国庆期间厉行节约和作风建设情况,联合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单位组建7个专项监督检查组,省市县三级联动同步开展专项监督检查,有的着重检查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有的借助巡视巡察报告和各类审计报告筛查问题线索……纪律监督、派驻监督和巡视巡察监督充分结合,形成合力,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关口前移勤提醒,预防先行治“未病”,这样的监督工作如今渐成常态。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强化监督基本职责,通过谈心谈话、调研督导,以及列席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方法,抓紧抓实近距离常态化监督。
据统计,2020年,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接受信访举报76139件次;开展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3批156人次,督促其履职尽责、廉洁从政。
为充分发挥谈心谈话在日常监督中的作用,汪清县纪委监委将纪检监察室、派驻(派出)纪检监察组等整合为9个联办组,每半年在全县开展一次全覆盖式谈心谈话。联办组在掌握被谈单位主要工作职责、总结近几年查办案件经验的基础上,有的放矢开展约谈工作。
注重发挥各派驻机构监督“探头”作用,强化对被监督单位的日常监督。驻省应急管理厅纪检监察组制定集体约谈、任前约谈、重点约谈和个别约谈的“四约谈”制度。约谈前,广泛了解征求各党支部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开展约谈;约谈后,再召开座谈会,交流约谈体会,使约谈更加着实。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制定信息共享制度,与驻在单位人事部门共享干部档案信息、廉政信息、个人事项报告以及出国(境)信息等,实现廉政档案信息化管理,为提高监督工作质效提供保障。
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必须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在用实用活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错误。
2020年,全省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40524人次。在用足第一种形态方面,全省共约谈党员领导干部25881人次、谈话提醒8574人次、发现问题8479个;处置问题线索41520件,同比增长36.1%;谈话函询9352件次,同比增长84.2%;给予组织处理796人,同比增长28.2%。
创新方式 夯实监督抓手
长春市二道区纪委监委将全区各级政务大厅监控系统、“12342”软环境投诉举报系统和长春市政务服务平台审批系统3个终端接入区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对政务大厅窗口接待服务、软环境投诉受理处置和政务服务审批各环节实时监督,实现对全区政务服务监督全覆盖。
为做深做实日常监督工作,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创新方式、完善制度机制,摸索出不少经验方法。
省纪委监委探索开展清单式监督,梳理分析近年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情况,结合易发多发频发问题,详细列出负面清单,将笼统的监督内容具体化、明确化。纪检监察干部照单开展监督,使监督更有针对性、实效性。
省纪委监委还印发了《吉林省纪检监察机关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指导意见》,对谈话提醒、约谈函询等第一种形态的适用情形和程序要求进行明确,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加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广度和深度。“四种形态”结构占比持续优化,取得突破性进展。
开展日常监督,需要盯住责任落实这个关键。辽源市纪委监委制定《党委(党组)强化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督促各级党委(党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管好自己的“责任田”。梅河口市制定《落实“两个责任”检查考核方案》,细化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指标5项26条,监督责任清单3项13条,采取听、查、谈等方式对全市各部门各单位进行年底考核,检查考核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干部考核使用、评先选优和责任追究的重要依据。
解决问题 提升监督质效
发现问题的目的在于推动解决问题。长春市纪委监委聚焦关键领域靠前监督,深入排查梳理2019年以来全市党员干部通过“影子公司”贪腐谋利问题线索及查办案件情况,排查问题线索6件,并建立完善本级党委管理干部的亲属及特定关系人经商办企业登记报告、负面清单等制度,增强监督精准性、实效性。
让监督真正发挥出效能,必须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做好监督“后半篇文章”,通过从严查处、通报曝光、督促整改、跟踪回访等方式,强化日常监督效果,让监督“长牙带电”。一年来,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512个,处理1714人,通报曝光典型问题180批471起670人;督促职能部门完善公务用车、节庆活动管理等配套制度8项。
日常监督在监督工作中发挥着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其需要贯穿在各类、各项监督中,体现在纪检监察建议、监督建议、巡视巡察整改等落实中。
第四监督检查室结合日常监督掌握情况和巡视、审计发现问题拟定了对相关单位的监督建议,督促省财政厅制定整改措施32条、省国资委制定整改措施18条,集中调度整改进度,对没有按照整改时序完成任务的,要求说明情况,推动落实整改责任。第六监督检查室围绕做实做细巡视整改日常监督,与联系地区纪委监委同步建立“室”“地”联动巡视整改监督工作专班,同步开展巡视整改情况督导调研,同步做好巡视整改监督重点问题跟踪督导,共发现整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进度判定不精准等问题34个,及时反馈联系地区,督促压实巡视整改“两个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第八监督检查室针对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梳理排查不同领域的监督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重点监督和专项治理。推动松原市开展侵害农村集体耕地、草地、林地、水面等资源问题综合整治,累计清收集体资源面积286万亩,收缴资金2.17亿元,切实保护群众利益。
监督是严管,更是厚爱。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在日常监督工作中注意把握“三个区分开来”要求,让日常监督有力度、回访教育有温度,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吉林市纪委监委制定“五必谈”“三不放过”“回访一人教育一批”的“五三一”工作制度,扎实开展回访教育。市某局副局长高某因受到党纪处分,思想压力很大。市纪委监委及时回访,使其在短时间内放下包袱,重新投入工作。高某多次拿自己做例子,剖析犯错误的思想根源,提醒身边的党员干部时刻不忘遵规守纪。(王卉 李金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