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常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1-04 阅读次数:42310
X
分享到 - 微信
伊纪干〔2020〕2号
关于常虹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县纪委监委各机构,县委巡察办:
县纪委决定:
常虹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张远征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王连成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吕承德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李春霞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财政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刘宝同志任县纪委监委驻县司法局纪检监察组副组长。
中共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委组织部
2020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