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伊通县纪委监委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和县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驰而不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 ,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根据省纪委全会提出的“1133”总体目标任务,按照市纪委《关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问题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果工作的实施方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精准把握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纪委七届五次全会及县纪委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保持纠治“四风”的高压态势,把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形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与我们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历史任务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着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过硬干部队伍,使各级领导干部始终做到心系群众、甘于奉献,牢记使命、真抓实干,确保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坚决贯彻落实到位。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结合、抓常抓长。坚持本级、基层一起抓,日常监督与专项监督相结合,以日常监督强化警钟长鸣、防止反弹回潮,以专项监督挖掘深层次问题、巩固深化成果,推动纠治“四风”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发展。
(二)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充分运用“四种形态” ,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又从严处理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违纪问题,依规依纪,精准查处。
(三)坚持标本兼治、纠树并举。进一步强化查处震慑、监督防范、制度建设,以严明的纪律充分显现震慑效应,在保持高压态势决不放松的基础上,投入相当精力抓制度建设、抓教育引导,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
三、实施步骤
(一)深入分析“四风”问题的新动向新表现(4月30日前)。深入分析研判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发生规律、特点和趋势,关注隐形变异新动向,形成分析报告,提出对策建议,指导全县工作。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于5月10日前上报“四风”问题分析报告;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5月13日前完成全县分析报告。
(二)从更高站位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5月底前)。针对分析报告中的突出问题,抽调骨干力量,组成县乡联动监督检查组,以明查暗访相结合方式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作风保证的通知》精神,从讲政治的高度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坚决纠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维护群众利益不担当不作为,特别是漠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空泛表态、敷衍塞责、弄虚作假、阳奉阴违等问题。从切实防止文山会海反弹回潮、改进督查检查考核方式方法、着力提高调查研究实效等方面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整治行动结束后形成专题报告,并附发现问题清单台账。
(三)聚焦新情况新问题开展专项监督(6月底前)。针对分析报告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巡视巡察中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严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转入机关食堂、私人会馆、私人别墅违规吃喝,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和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以及收送字画、工艺品、文物“雅贿”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突出问题及其隐形变异问题。
(四)督促建立责任清单、负面清单(6月底前)。压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督促各党组织制定落实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清单,督促职能部门细化规定,列出正面、负面清单。督促各党组织按照制定的清单开展自查,促进责任落实和问题整改。6月26日完成清单制定和自查整改,并上报开展情况报告。
(五)坚守重要节点加强监督检查(5月1日、10月1日、1月1日前后)。紧盯五一、中秋、十一、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通过下发廉洁过节通知、公布举报电话、严格落实值班制度、组织约谈提醒、开展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持续提要求,打招呼,强高压,长震慑。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强化警钟长鸣、防止反弹回潮。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纪检组五一、十一节后、元旦、春节后10日内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六)严格监督执纪(全年)。用好监督举报平台,建立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快速反应机制,对反映“四风”问题举报优先办理、迅速核查,加大通报曝光力度。从严查处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问题。各参与部门在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对“四风”问题要做到早发现、早查处、早报告,坚持一事一报告,随时向党风政风监督室报送。从政治高度,推动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加重基层负担等问题。严格依据吉林省《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问责办法(试行)》,严肃精准问责,坚决防止问责泛化、简单化问题。
(七)加强协同,形成合力(全年)。充分利用大数据,提高监督质效。加强与公安、财政、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协同,实现纪检监察监督和职能部门监督监管有机衔接。充分利用公安机关视频监控技术平台,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主体信息查询系统,借助中国石油(化)加油卡等大数据信息系统,着力发现“四风”问题线索,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八)推动基层树新风(全年)。针对基层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及大办婚丧喜庆、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滥发津贴补贴等突出问题,大力推动基层党组织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做实做细主动约谈提醒等工作,督促各级党员干部把精力放在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上。督促和引导农村基层建立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村规民约,推动形成良好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
四、组织领导
此项工作在县纪委监委班子统一领导下进行。
责任领导:孙光辉、范春光
牵头部门:党风政风监督室
参与部门:县委巡察办、各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室、信访室、第一至七纪检监察室、各派驻纪检监察组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压实主体责任。各参与部门要高度重视,负责同志要担起责任,深刻领会《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工作意见》,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要把纠治“四风”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持之以恒改进作风。
(二)细化措施,明确监督重点。各参与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找准问题,深入基层,细化具体工作措施,紧盯企事业单位、金融企业、县乡基层等薄弱环节,明确监督整治重点,确保任务落实落地。
(三)上下联动,加强综合协调。各参与部门要承担起综合协调的工作职责,督促乡镇(街道)和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采取切实有力措施,抓好落实。对“四风”领域新情况新表现新动向要及时跟进并上报反馈。
(四)注重实效,推动化风成俗。各参与部门按照细化的具体措施,抓好落实,持续在常、长、严、实、深、细上下功夫,巩固拓展作风建设成效,推动化风成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