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春光
范春光,男,满族,1977年9月生,吉林伊通人,2000年11月参加工作,2002年8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现任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三级主任科员。
1997.09--2000.07 吉林财税高等专科学校会计电算化专业学生
2000.07--2000.11 待业
2000.11--2006.04 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莫里青乡人民政府科员
2006.04--2007.07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科员
2007.07--2011.05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副科级检查员
2011.05--2015.02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正科级检查员
2015.02--2016.06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案件审理室副主任
2016.06--2016.09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局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6.09--2017.03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案件审理室主任
2017.03--2021.01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
2021.01--2021.09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三级主任科员
2021.09--2021.12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三级主任科员
2021.12-- 中共吉林省伊通满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委、伊通满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委员、二级主任科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