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两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的通报


来源:伊通县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5-22 阅读次数:36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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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是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进一步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助力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工作,着力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对两起扶贫领域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原福康街道办事处民政助理王成军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被评为低保违规领取低保金问题。2010年,王成军在对农村低保申请人福康街道后范村村民刘某某进行核查过程中,未认真审核,未发现刘某某在伊通镇内有住宅楼,家里有大型运输车辆,有固定收入,其不符合农村低保标准。刘某某被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6330元。并造成后范村村民集体上访,产生不良社会影响。2019年5月8日,王成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大孤山镇民政助理王卓策工作失职导致他人违规被评为低保并领取低保金问题。2015年10月,王卓策在对农村低保申请人大孤山镇大榆树村村民凌某某进行核查过程中,未发现凌万库提供虚假家庭财产信息,致使凌某某被确定为农村低保对象,而凌某某并不符合农村低保条件。凌某某违规领取低保金共计4664元。2019年9月,王卓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例,是在扶贫工作中自我要求不严,失职失责、不担当不作为,这种行为背离了党的宗旨,影响脱贫攻坚成色质量,必须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各党组织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尽心尽责、清廉自守。各纪检监察机构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聚焦决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脱贫攻坚政治任务,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要求,紧盯重点人员、重点问题,对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查处,为推动脱贫攻坚见实效提供坚强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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