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好三项关口 开展精准问责
今年以来,伊通县纪委监委严格落实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实施精准问责的工作要求,突出把好三项关口,科学精准、稳慎有效做好问责工作,以精准有效问责维护党纪法规权威,推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干事创业,实现问责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把准研判关。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一方面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厘清责任边界,严格落实各项流程,使问责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另一方面建立会商会审制度,针对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由信访、党风、审理、纪检监察室等部门,对违纪违法问题的性质、违纪违法者的主观意图、情节的轻重、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集体研判,把握政策,提出问责建议,并将研判结果提交纪委常委会进行审议,防止问责畸轻畸重。
把活尺度关。坚持以案件质量为中心,求准不求快。严格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法规,对问责依据、尺度把握、问责档次等进行严格把握,从严把关证据链条和适用纪法条款,准确确定处分档次,确保经得起实践检验。突出政治导向,针对“三大攻坚战”、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落实不力的19人从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督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践行“两个维护”。同时,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供的政策策略,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违纪违法情节较轻、危害结果不严重,主动承认和纠正错误,积极挽回损失、消除不良影响的,尽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今年以来已经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308人次,占比达到62.9%。给予免于处分54人。
把好教育关。以教育实现以案促改,防止“一问了之”,保护干部干事担当积极性。突出回访教育,在问责决定作出后,及时走访被问责人员所在的单位及其本人,了解其工作状态和思想动态,使其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期待,帮助其疏通思想、放下包袱、轻装前进,对影响期满的,表现好的干部,在廉政审查中明确“影响期已过”,为县委使用干部提供意见,避免干部“摔一个跟头一辈子爬不起来”。坚持“一案一整改”,在办结问责案件后,分析案件背后的风险点和制度漏洞,及时下发监察建议书,督促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以案为鉴、查缺补漏、建章立制。今年以来针对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人防系统等领域下发监察建议书 7份,召开警示教育大会3次。